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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7条社保政策又有新变化,事关你的钱包!

来源:武汉本地宝 时间:2021-03-31 作者:众杰人才网 浏览量:


1.提高养老金4月底出台政策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,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。
对于此项工作,《分工意见》明确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财政部牵头,4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,年内持续推进。今年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继续上涨,这将是养老金连续17年上涨。从2018年到2020年,养老金已经连续3年均上涨5%,2021年养老金涨幅是多少,届时将会揭晓。


2.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日期统一调整从今年5月起,武汉市参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日期将统一调整为每月15日至20日。
即:企业离退休人员原每月5日至14日发放养老金的日期统一调整为15日发放,原每月15日至20日发放养老金的日期不变,原每月21日至25日发放养老金的日期统一调整为20日发放。


结合武汉市实际,对武汉市现行企业离退休人员,基本养老金发放日期,进行了相应调整,养老金发放日期调整后,企业离退休人员,原领取养老金的发放银行不变,养老金金额不变,本次企业退休人员,养老金发放日期的调整,不涉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,享受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的人员。


3.第三支柱养老保险,9月底前出台政策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,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。对于此项工作,《分工意见》明确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财政部、银保监会牵头,9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,年内持续推进。
第三支柱养老保险,也就是个人养老金制度。根据人社部近期的表态,总的考虑是,建立以账户制为基础、个人自愿参加、国家财政从税收上给予支持,资金形成市场化投资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制度。


4.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,6月底前出台政策《分工意见》明确,对于“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,加快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”,要求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,6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,年内持续推进。
人社部初步提出了职业伤害保障模式,拟在深入听取各方意见、凝聚更大共识基础上,按照先试行再完善的思路,稳步推进相关工作。


5.放开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,9月底出台政策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,推动放开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。对于此项工作,《分工意见》明确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国家医保局、财政部牵头,9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,年内持续推进。


6.5月底前,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增加30元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,居民医保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分别再增加30元和5元。
根据《分工意见》,此项工作由财政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医保局牵头,5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,年内持续推进。上调后: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将达到每人每年580元;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79元。


7.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,5月底前出政策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,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,逐步将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。根据《分工意见》,此项工作由国家医保局牵头,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,5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,年内持续推进。


2020年8月,国家医保局曾发布《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,建立完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保障机制,从高血压、糖尿病等群众负担较重的门诊慢性病入手,逐步将多发病、常见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。普通门诊统筹覆盖全体职工医保参保人员,支付比例从50%起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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