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布通知,全面启动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资质换证工作。
背景 根据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》(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)和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》(建质规〔2023〕1号)等有关规定,结合湖北省实际情况,省住建厅制定了《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》,并决定对全省检测机构的资质进行全面换证。 换证要求
资质标准: 检测机构需按照新的资质标准重新核定资质。新资质标准对检测机构的仪器设备、检测人员、检测场所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 过渡期限: 新旧资质过渡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。在此之前,已按旧资质标准取得资质证书的检测机构需重新核定资质。 申请流程: 检测机构需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向省住建厅提出资质申请,并提交相关材料,包括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、检测场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租赁合同、主要仪器设备的检定/校准证书等。 重点内容 综合类资质和专项类资质:检测机构资质分为综合类资质和专项类资质,其条件和业务范围应符合住建部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》要求。 资质证书电子化: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实行电子证照,有效期为5年。检测机构可自行进入湖北政务服务网下载打印电子证书。 监督管理:省住建厅负责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,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督管理。
意义 此次资质换证工作不仅是对检测机构的一次全面检查和规范,更是对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的一次全面提升。通过换证工作,可以有效提高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和水平,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的安全可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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